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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对继承人的继承权存在的那些误区?

误区1.只要跟老人有血缘关系就能分得一份遗产

很多人认为爷爷奶奶把自己的财产的一份给自己的孙辈们继承是理所应当的,而根据就是有血缘关系。小孙的母亲对小孙爷爷和奶奶没有给自己儿子分遗产很是抱怨。她说:“小孙从小就跟着爷爷一起生活,他们的感情很好,可是小孙的爷爷前几个月去世了,而身为长孙的小孙未分到爷爷的遗产,这是小孙被她叔叔欺负了。”那在这个案例中小孙应该分得爷爷的遗产吗?

我国继承法中有明确规定,遗产要按照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从法律规定中能看出,在继承人范围中不包括孙辈们,也就是说第三代人是不在法定继承人之列。因此,小孙是不能直接分到爷爷的遗产。

误区2:不赡养老人就不能分得遗产

从道德层面上说,不赡养老人或者对老人所尽赡养义务比较少的,是不应该分得遗产或少分到。可是从法律层面上讲,一般在不赡养老人但又没有证据证明对其曾伤害过老人的情况下,还是具有继承权的。

误区3:只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家产就与后老伴无关

刘大爷是一名某企业退休工,去年他再婚之前,孩子们怕后妈是冲着刘大爷的钱财而与刘大爷结婚,于是他们就给老父亲提出建议:让刘大爷在结婚之前进行财产公证,刘大爷也觉得,只有这样做,才能达到“捍卫家产”的目的。可是现实上真的可以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吗?未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