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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公证咨询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中有一套房产归男方所有,存款归各自所有,但是这套男方所有的房产在公证多年后变卖了,是不是这个公证中所涉及到的内容全部都失效了,还是只是变卖的这套房产失效了?另,因为这套房产原本公证了归男方所有,但是已经变卖,那么变卖所得后的资金,是归男方一人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啊?

多年代办公证专业人员:回答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和您的爱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在该协议中明确了一套房屋归男方所有,房屋被出售后则原办理公证的协议中涉及该房屋的条款及内容部分已无约束及履行的意义,但协议中其他的条款及内容任具有法律效力,协议双方应彼此遵守。对于上述房屋出售后取得的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看原协议中有无相关收益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如无相关约定,则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出售上述房屋的价款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谢谢!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